尼莫是一位跨性別男性,從有意識以來就渴望自己是男孩,在經歷了長長的掙扎後,最後決定跨出去做自己,也開始賀爾蒙治療;但摘除性器官的手術是不能做的,因為尼莫開過大刀,再來一次手術有可能會要了他的命,他很想問:「這樣我是不是一輩子都無法拿到男性身分證?」
為了幫助尼莫登記為男性,伴盟律師團在去年就著手協助,今天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次開庭,為了釐清行政機關面對的困難,法官要求內政部擔任參加人,這應該是伴盟律師團不知道第幾次在法庭上面對內政部戶籍行政科了,只是當初站在訴訟參加人位子的科長已經高升,而伴盟律師團卻還在為一個又一個無法變更性別(以及當初無法結婚)的當事人,在法庭奮戰。
今天有七位跨性別朋友一起旁聽開庭,法官非常有耐心地聆聽我們的訴求,讓許秀雯律師可以暢所欲言,清楚又細緻的解說「更正登記」和「變更登記」的差別、西方精神醫學看待跨性別的歷史轉變、以及國際社會在這幾年如何反思過去的錯誤,而發展出超出二元框架的性別登記。
我們在旁聽席聽得如沐春風,法官也非常專注地聆聽,沒有顯露一絲不耐,旁聽席的朋友甚至頻頻拭淚,我們知道能在法庭上把大家的委屈與苦痛用正義的語言闡述出來,對當事人來說是很大的鼓舞和平撫,沒想到就在結束前,在法庭中一向沈默的內政部竟然發言辯護,一下子說自己只是「負責登記」的下級單位,聽命行事而已;一下子又說性別登記不只關係當事人,還要考慮泡湯和廁所使用,這下完全惹惱伴盟律師團,秀雯懇切(ㄓㄨㄥˋㄆㄠˋ)回應:
對人民來說,如此重大的人格權侵害正在發生,不會因為政府自己搞不定主管機關,就沒有請求權基礎,內政部和衛福部相互推託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如果政府真的可以解決,今天當事人也不會需要直接來到法院;
至於空間使用更是涉及不同空間使用者的默契,以及場所主人的管理原則,拿這種層次的問題阻礙當事人公法上基本人權的請求權,正是這十多年來政府延宕立法的理由,現在竟然還推託說要等立法,這是完全不顧人民的死活…
許律師的義正辭嚴或許是說破了法庭上不能談的大象,一些人的嘴角揚起微笑,一些人哭了出來,我們知道,有些事情應該是做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