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認識跨性別

「跨性別」三個字,從字面的含義解讀是指跨越傳統性別疆界的人。目前精神醫學與性別團體多採狹義定義,也就是:「出生指定性別」和「性別認同」狀態不一致的人,反之「出生指定性別」和「性別認同」狀態一致的人,則稱為順性別(Cisgender)。跨性別泛指所有出生指定性別與性別認同不一致的族群,包含:跨性別男性、跨性別女性、以及非二元性別。


(1)跨性別男性(Transgender Man):出生指定性別並非男性、但性別認同為男性者。為了讓外表更趨近於自己認同的男性形象,部分跨男可能穿著束胸來掩飾乳房突出,或是透過健身來形塑自己的陽剛樣貌。也有跨男使用雄性激素拉低嗓音、蓄鬍、停止月經,或是施行平胸手術改變上半身,也有些人會選擇切除子宮與卵巢,另有更少數的人會進行陰莖重建手術。


(2)跨性別女性(Transgender Female):出生指定性別並非女性、但性別認同為女性者。除了可能會選擇蓄髮、進行女性化的裝扮外,也可能透過嗓音訓練讓自己說話聲音更接近女聲。當中有人會透過雷射除毛來除去鬍子或體毛,或使用雌性激素刺激乳房發育與豐厚皮下脂肪,也有些人會進行臉部整型手術讓面貌更陰柔、聲帶手術拉高嗓音,最後也有人會選擇摘除陰莖和睪丸。


(3)非二元性別者(Non-Binary):非二元性別族群可能有不同的認同,例如雙性別(Bigender)的非二元性別者,其性別認同亦男亦女;半性別(Demigender),指性別認同是男女兩者某種比例的混合;性別流動 (Genderfluid),指一個人的性別在不同性別間變換;無性別 (Agender),指一個人認為自己沒有性別等等。像近日出櫃聲明自己是非二元性別的宇多田光,就聲明希望人們用“They”此性別中性詞來形容自己。

閱讀跨性別者的生命故事

為了讓更多人認識跨性別,我們邀請多位跨性別者書寫自己的故事,鼓勵更多人自在驕傲地現身。

一起閱讀他們的故事,看見跨性別的多彩樣貌。

跨性別女性 芯妤

「我是一個跨性別女性,也是一個計程車司機。」

非二元性別者 強納森

「打破了二元界線,性別才終於合乎情理。」

跨性別男性 阿晨

「得知自己是跨性別之後,像是塵封已久的謎底被揭開一樣暢快」

跨性別女性 Trif

「我是一個跨性別者,我支持免術換證。」

司法訴訟

由伴盟律師團代理的跨性別公益訴訟

伴盟律師團義務每週為LGBT當事人提供免費法諮、累積超過數百位個案。我們在多起指標性訴訟中獲得勝訴,樹立台灣司法平等標竿,帶領台灣的平等前行。


2021年,由伴盟律師團代理的四起跨性別公益訴訟,皆取得了全部勝訴、及部分勝訴判決!

柯達飯店雙性人歧視案

判賠20萬精神損害賠償,為遭歧視當事人返還正義。

長庚大學小雯案

法院正面肯認性別認同屬於人格權保障範圍!

跨性別免術換證小E案

台灣史上第一個不需手術即可換證的跨性別者!

跨性別妞妞職場歧視案 

法院判定雇主不得拒絕跨性別女性使用女廁!

為什麼要推動免術換證?

在台灣跨性別者若希望變更性別登記,內政部函釋要求必須出具2張精神科醫師的證明,以及摘除性腺、性器官的手術證明書。這個強制手術的嚴苛條件,早已被國際人權專家及性別人權團體控訴多年,在台灣相關討論亦已超過十年。

根據伴盟在2020年做的《跨性別人權處境調查報告》,在518位跨性別填答者之中,有 88.22% 尚未變更性別,其中有為數不少的人明確表達對手術安全性與必要性的質疑。

尚未變更性別

88.22%

擔憂手術安全性

30.42%

質疑手術必要性

29.54%



有些跨性別者,因身體狀況不適宜做手術、經濟狀況不允許、或者是未來有生育計畫,因此選擇不做手術。受限於目前內政部函釋,這些無法進行手術的跨性別者,只能日復一日的出示與自己的身分證件不符的證件⋯⋯

國際重要新聞整理

紐西蘭通過新法,跨性別者不需提供醫療證明即可變更性別登記!

紐西蘭內政部長 Jan Tinetti 表示:「這是紐西蘭歷史上值得驕傲的一天,議會為了促進共融、對抗歧視,因此一同投下贊成票。」

孟加拉以壓倒性票數,選出首位跨性別市長

她的勝選顯現了社會對「Hijra」社群的接受度—— 該詞彙是南亞地區對跨性別者的稱呼,代表著出生指定性別為男性,但自我認同並非男性也非女性的族群。

南韓跨性別軍人卞熙秀因性別重置手術遭軍方除役後自殺,法院判軍方敗訴!

法院判定軍方敗訴,應將卞熙秀視為女性,軍方以「失去男性器官」而認定為身心障礙的除役處分並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