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盟在多起指標性訴訟中獲得勝訴,

樹立台灣司法標竿,帶領台灣平等前行。

跨性別免術換證吳宇萱案

吳宇萱於2020年11月20日在伴盟律師團的陪同下前往中正戶政事務所要求變更戶籍性別,在沒有提出手術證明書的情況下,戶政事務所拒絕為其辦理,在訴願被駁回後,伴盟代表宇萱在今年提起行政訴訟。2021年12月初,法院依職權裁定停審,聲請釋憲。

跨性別免術換證小E案

跨性別女性小E在2019年10月向桃園市大溪戶政事務所,在不遞交「摘除器官手術完成診斷書」的情況下變更性別登記,訴願駁回後由伴盟律師團代理訴訟。9月23日,本案獲得全面勝訴判決,小E也已赴戶政成功更改性別。


跨性別免術換證尼莫案

跨性別男性尼莫在未摘除性腺器官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一案,2024年5月30日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尼莫全面勝訴,法院命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應將尼莫的性別變更登記為男性,尼莫聽到消息後歡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這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手術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判決。

跨性別免術換證Vivi案

跨性別女性Vivi於2023年4月爭取免術換證,預計2024年8月15日宣判。

不同於小E與尼莫,兩位在法庭中均有提出精神科專科醫師出具的鑑定報告或診斷證明書,本案並沒有提供任何醫療診斷證明,取而代之的是提供日常生活照片,以及母親與友人提供給法院的書信。

反歧視訴訟

柯達飯店雙性人小霞職場歧視案

雙性人小霞在網路上投訴遭柯達飯店敦南店主管性別歧視,主管不僅強迫她對所有同事「出櫃」,再以她「員工資料卡性別欄填寫不實」為由惡意解僱。

長庚大學跨性別小雯案

小雯在入學前,多次與長庚大學溝通;榮總以及長庚醫院也分別開立了「建議按照個案自身性別認同安排住宿」的診斷證明。但即便與校方多次溝通後,依然只准許小雯入住男生宿舍。

跨性別職場歧視妞妞案

跨性別者妞妞到科技公司面試,面試過程相當順利,妞妞最後向主管表示希望使用辦公室七樓的女廁,沒想到幾天後接到公司人資部門電話,竟要求妞妞使用一樓的公共廁所。

幫助伴盟律師打贏更多勝仗

伴盟是致力於推動法律與政策改革的性別人權團體,目標是打破性別二元框架帶來的社會壓迫,讓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者都能獲得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