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6 月喧騰一時的柯達飯店歧視雙性人員工案,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盟)律師團的義務協助下,向柯達飯店與涉案的兩名主管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薪資給付與退休金提撥,台北地方法院於2020 年 11 月 27 日判決共同被告柯達飯店及兩位主管需連帶賠償當事人小霞 20 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此外,柯達飯店基於性別歧視而非法解僱當事人,解僱不生效力,勞動契約仍存續,因此應另行給付小霞 2019 年 6 月「被解僱後」薪資與退休金提撥。本案一審判決後,三名被告均未上訴,全案已判決確定。
2019 年 6 月雙性人小霞在網路上投訴遭柯達飯店敦南店主管性別歧視,主管以顧及其他員工感受為由,兩次強迫她對所有同事「出櫃」揭露性別隱私,當事人為保工作,被迫接受主管無理的要求,沒想到主管卻在小霞與同事說明自己雙性人身份時,遭主管言語戲謔:「你們想看我男扮女裝嗎?」,最後公司再以她員工資料卡性別欄填寫不實為由惡意解僱。
伴盟律師團代理小霞進行性平申訴,且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工作平等會調查認定柯達飯店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並依法開罰四十萬元處分之後,柯達飯店不但徹底否認歧視,對小霞個人更從未道歉,甚至反過來指控小霞無故曠職,繼續提起訴願,雖然訴願會未變更見解,但當事人已不甘受辱,委託伴盟許秀雯律師與謝孟釗律師向柯達飯店與主管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要求柯達正視性別歧視對當事人造成的嚴重傷害。
法官怎麼判?
☞ 法官採納伴盟律師團的見解,認為飯店櫃檯職務之需求與性別無涉,當事人的性別亦與工作能力無關,而柯達飯店主管要求小霞揭露性別隱私否則就得離職的要求,已違反她的意願,屬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
☞ 柯達飯店以「填寫的人事資料卡性別欄與證件性別不符,有欺騙的行為」為由解雇小霞,法官認為小霞的身分證雖是男性,但她依性別認同來勾選人事資料卡性別並無虛假不實;況且她在到職時已主動向主管告知雙性人身份,並無欺瞞公司的意思。
☞ 小霞被主管性騷擾後,柯達飯店不但沒有補救,還惡意解雇小霞,對小霞的加害情節可謂不輕,判決柯達公司與主管應連帶賠償當事人20萬元。
律師怎麼說?
☞ 此案的勝訴意義重大,確認「強迫出櫃」構成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敵意環境性騷擾,侵害當事人人格權,應對受害人負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本案判賠二十萬,但這並不是上限,未來在不同案件,法官也可能視加害程度及綜合相關情事,判賠更高的數額。
☞ 伴盟律師團目前代理多起反歧視訴訟案件,目的就是希望藉由這些司法個案,拓寬法院及社會對多元性別的認知,以及藉此樹立平等的新標竿。伴盟未來會將這些台灣本土經驗帶入平等法的修法參照與基礎。
伴盟怎麼說?
☞ 伴盟公益法律諮詢服務已開辦超過六年,在職場遭遇就業歧視前來求助的當事人越來越多,這表示多元性別者的權利意識逐漸提升,加上社會風氣更為開放,讓當事人有更強的意願站出來爭取權利。
☞ 多元性別在職場遭受歧視的案件,目前已有不少獲得地方政府性平會認定歧視並進行裁罰,建議雇主應加強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教育訓練,並重新檢視工作環境的軟硬體設施是否友善多元性別。消極來說至少避免觸法,積極來說則可以創造性別平等、多元共融的職場環境,乃至生產力及財務表現更高的優質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