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全國律師聯合會多元性別委員會

東吳大學人權學程

協辦單位

辯論與性別


補助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贊助單位(按筆畫排序)

王慕寧律師事務所、冠博法律事務所、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許秀雯律師事務所、陳明彥律師、陳倚箴律師事務所、博仲法律事務所、圓矩法律事務所、詮善聯合法律事務所、潘俞宏律師、德田法律事務所、德臻法律事務所、蕭奕弘律師事務所

比賽基本資訊

辯題附加定義:自我決定模式係指不需針對性別認同提供醫療或其他非醫療的證明,亦毋庸透過法院裁決,僅須於行政程序經自我宣稱(self-declaration)變更性別登記。

賽事性別友善措施及聲明

本次賽事性別友善措施與聲明,希望能為友善性別的辯論賽事提供一套可行且具體的作法,大會鼓勵所有參與賽事的隊伍與選手,持續分享不同性別的參賽經驗,並將友善措施帶回各校接續討論,成為建構性別友善辯論圈的行動者。

01
比賽服儀:不以制服為限,整潔即可

為建立利於多元特質選手生存的辯論環境,本次賽事選手不以制服為要,服裝整潔即可。呼籲各校領隊、指導人員及所有與會人員,對選手褲裝、裙裝、鞋子及其他服儀配件之規範應謹守性別友善、禁止歧視之原則。

02
性別意識培訓:裁判及工作人員

為建立性別友善的辯論賽事環境,本次賽事大會將要求初賽與複賽裁判與現場志工均接受大會安排之性別意識培力與無偏見訓練。

03
性別友善廁所:調整賽事現場廁所

為提供多元性別群體安心如廁的環境,本次賽事將與比賽場地方協調廁所配置,於賽期間將原先的女廁、男廁適當調整作為性別友善廁所之用。

04
月經平權:設置生理用品箱

為響應月經平權之運動,本次賽事大會將設置生理用品提供箱,歡迎有需求之選手自行取用。設置地點為賽事現場同層每間廁所。

05
跨性別住宿補助

鑑於當前台灣社會仍未普遍理解跨性別群體,例如跨性別群體經常因誤解及偏見,無法依照其認同之性別入住,僅能付出更高額的費用入住單人獨立房型,為減輕其負擔,大會將提供跨性別參賽選手及領隊住宿補貼,若有需求可於報名時向大會提出申請。

06
住宿環境安排:呼籲性別友善

同時呼籲各校領隊、指導人員於安排住宿環境時,在空間上充分溝通、尊重選手意願、考量不同性別者之住宿需求,並尋求提供維護選手隱私與安全的住宿空間選擇,盡可能減緩人身安全的顧慮。各選手並應於住宿期間尊重彼此身體、言語界線,並遵守性別平等相關法規。

07
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為提供參賽選手、工作人員及裁判等參與本盃賽人員免於性騷擾及相類侵害性自主與人格平等尊嚴之敵意環境及氛圍,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參與本盃賽人員之權益,制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裁判名單

本次冠亞賽、準決賽邀請到法律、性別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裁判,如詹森林大法官、樂檢及高涌誠監察委員等。

初、複賽則是邀請到熟悉性別議題的公民裁判(多為伴盟志工、東吳人權學程),以及資深辯論手擔任的辯論裁。

每場賽事皆遵循性別比例原則:三人組裁判中,單一性別比例不超過2/3;七人組裁判中,單一性別比例不超過4/7。

🏅比賽結果

賽程圖

冠軍│膽小狗英雄

張玥(復旦高中)、陳威鋐(師大附中)、林子晴(師大附中)、陳沅妤(景美女中)、曾蜜莉(華江高中)、金哲安(建國中學)

亞軍│臺中女中

何宜潔(臺中女中)、徐惟熙(臺中女中)、洪品幼(臺中女中)、張嘉晏(臺中女中)、周玉真(臺中女中)、魏翊茜(臺中女中)

季軍│薇閣高中

康馨予(薇閣高中)、嚴子軒(薇閣高中)、黃于瑄(薇閣高中)、葉沐恩(薇閣高中)

季軍│屏東女中

潘巧云(屏東女中)、潘梓音(屏東女中)、鍾沛芸(屏東女中)、孟德馨(屏東女中)、錢以勒(三民高中)

最佳辯士│薇閣高中 康馨予

▶️賽事精彩重播

表演賽

主持人:翁燕菁|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參賽選手:

🔵(正)許秀雯律師|伴盟律師團召集人、全律會多元性別委員會主委

🔵(正)王仲軒律師|伴盟理事、全律會多元性別委員會副主委

🔴(反)簡至潔|伴盟秘書長

🔴(反)吳佳蓉|辯論與性別團隊成員


冠亞賽

裁判:

詹森林(大法官)、樂檢(檢察官)、高涌誠(監察委員)、蔡恩加(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陳瑤華(東吳大學人權學程教授)、潘天慶(伴盟理事長)、許秀雯(伴盟律師團召集人、全律會多元性別委員會主委)

參賽隊伍:

(正)膽小狗英雄

(反)臺中女中

活動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