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傾向」和「性別認同」。
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指個人傾向被「什麼性別」的人吸引,通常包括同性戀(被同性吸引)、異性戀(被異性吸引)、雙性戀(對男女兩性都感到被吸引)、泛性戀(感受性吸引力對象不分性別,不限男女兩性)或無性戀(對任何性別都不感到性吸引力)等類型,這些不同的性傾向都是自然與正常的。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則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於」什麼性別的認知與接受,和性傾向是不一樣的概念。個人的性別認同與「出生時被指定性別」相同者是所謂「順性別」,這是人口中的多數,而性別認同與出生時被指定性別不一致者,是所謂「跨性別」,這是人口中的少數,但並非疾病或不正常。跨性別和同性戀,過去在歷史上都曾經被錯誤地當作疾病,不過這兩者目前在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疾病分類中都已經不再被視為疾病,但仍然面對著因為種種社會偏見與誤解而來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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