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通過自由換證新法:看見跨性別群體的異質性和需求的多樣性

繼德國於4月12日通過自由換證新法之後,瑞典國會在4月17日也通過類似法律,瑞典新法一方面允許變更性別登記改採自我決定模式,並將合法改變性別登記的最低年齡從18歲降至16歲。在採取自由換證模式的同時,另一方面也簡化有手術需求的跨性別者取得醫療服務流程。兩項新法將於2025年7月1日生效:一項規範改變性別的手術,另一項則是規範變更法定性別登記的行政程序。

這項法案在349席的瑞典國會以234票贊成、94票反對的結果通過。雖然瑞典在1972年已首次引入合法的性別重置,但這項旨在允許「自我認同」並簡化程序的提案,在該國仍引起激烈論辯。

代表執政保守派溫和黨(Moderate Party)的議員約翰.胡爾特伯格告訴國會:「絕大多數的瑞典人不會注意到法律已經改變,但對於一些跨性別者來說,新法律帶來了重大且重要的改變。」 瑞典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酷兒和雙性人權利聯合會(RFSL)主席彭卡拉(Peter Sidlund Ponkala)告訴法新社:「瑞典目前變更性別登記的流程非常冗長,有可能長達七年的時間。」

根據新法,人們將可以在16歲時聲請改變其法定性別,18歲以下的人需獲得父母、一位醫生以及衛福部的同意;過往要求提出「性別不安」診斷證明的要求將被廢除。

除此之外,有性別手術需求的跨性別者從18歲開始,將可進行性別轉換手術(Surgical Procedures to Transition),此項手術的實施將無需再通過衛福部許可;而卵巢或睪丸切除手術的年齡限制仍保持不變——只有年滿23歲才能進行。

恭喜瑞典成為世界上第22個採取自由換證政策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