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變更性別登記Vivi案 今日首次開庭!
今日(1/16)跨性別女性 Vivi 性別變更登記案首度開庭,律師們處在備戰狀態,在法庭上鏗鏘有力地表達看法;現場也有許多跨性別夥伴特別請假來旁聽,展現集體的力量!
當事人 Vivi 在日常生活中以女性身份及外表生活已久,然而拿著一張不符合性別表現的身份證件,對她的生活造成諸多困擾。以近日大選投票為例,Vivi 在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後,便遭遇選務人員質疑的目光、竊竊私語⋯持著一張不符合性別表現的身分證件,對於跨性別者而言充滿壓力與焦慮。若是能夠變更性別登記,將有助於減少日常生活中的許多困擾。
現行的變更性別登記的要件,來自於內政部於2008年發布的函釋,其要求當事人需要提交性器官及性腺摘除手術證明書、兩張精神科醫師證明。然而對於Vivi來說,自己並沒有至精神科就診的需求;且既然精神醫學領域早已認為跨性別不是疾病,她也不理解遞交兩張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的必要性為何。
對 Vivi 而言,開始出現「自己是女性」的感受並非是一時半刻的事情,自小學開始,Vivi就隱約感受到自己是女生,直到2016年大一看到《丹麥女孩》這部電影,才正式確認自己的狀態。Vivi 在一般社會生活互動中,只要不需要出示身分證,人們就會很自然地將她視為女性,身分證上的錯誤註記,已經成為生活困擾來源,這也是她站出來爭取變更性別的主因。
今日法官在法庭上斥責內政部,明知2008年函釋已被各級法院判定違憲,卻仍不加以修改,面對戶政單位的去函,竟然以「法院判決僅個案效力」推託,內政部這樣的行政邏輯法院無法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