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政府正式向跨性別及雙性人道歉並賠償,政府將賠償每人 5000 歐元(約15萬元台幣)給兩千名被迫進行手術的跨性別者。
自 1985 年開始,身處荷蘭的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需進行荷爾蒙治療、並進行性別重置手術;直到2013年12月,荷蘭才取消手術與荷爾蒙治療要件,降低性別變更門檻,並將要件改為提交「六個月內由官方認可的性別診所核發的專家證明」。
荷蘭司法部長 Sander Dekker 表示:「我們如今難以想像這類侵犯身體自主權的行為,我們必須對跨性別者所受的苦難,給予認可、賠償並道歉。這至關重要。」
荷蘭教育、文化及科學部長 Ingrid van Engelshoven 真誠表態:「為了變更性別,人們不得已接受醫療手段,或者因手術要件被迫推遲成為真正的自己。今天我代表整個內閣,向大家致上最深切的歉意。承認並道歉所做的事情非常重要。」
倡議團體《荷蘭跨性別網絡》發布新聞稿表示,荷蘭是全世界第一個發布此類道歉的國家,政府也確實於今年10月開始進行賠償程序。《荷蘭跨性別網絡》雖表示賠償金額仍然太低,但仍肯定政府勇於道歉的作為。
受限於內政部發布的函釋,在台灣的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需要出具2張精神科醫師證明、並提交性器官切除手術證明書(女變男需摘除乳房、子宮及卵巢;男變女需摘除陰莖及睪丸)。有許多跨性別者,為了變更法定性別不得已只能進行手術;也有太多人因多重因素無法進行手術,爭取多年仍難以取得一張符合其性別認同的證件。
期待有一天,台灣也能跟上國際腳步,儘速廢除手術要件、不再侵害跨性別者的身體權,還給所有人自由選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