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跨性別學生要求依照性別認同使用校園空間的呼聲越來越高,過去的討論多集中在友善廁所的設立,但是關於學校該如何處理跨性別學生住宿的討論則相當零星,偶爾聽聞有學生發動抗爭,但根據了解,教育部與多數學校至今欠缺制度化的相應辦法,導致跨性別學生必須各自爭取,最終導致輟學、被迫出櫃、或是隱忍入住與自己性別認同不一致的的宿舍等不利狀況。
2018 年 6 月 3 日,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為促進學校對跨性別學生的了解,敦促教育部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12 條第 1 項的規定,確保學校尊重及考量學生不同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讓學生能有 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乃邀請了跨性別學生、精神科醫師、校方學務人員、行政院性平會委員與關心性別議題的團體參與本次論壇, 經過三個小時的討論,我們提出以下具體建議,希望教育部和各級學校參採, 俾免未來再有跨性別學生因此被迫輟學或遭同學霸凌。
一、 跨性別學生入住宿舍處理準則
- 每個學生狀況都必須被個別考量,但是,原則上學生應依照其所認同 的性別使用宿舍,若學生對於使用性別二分的宿舍感到不適,學校應提供其他替代方式,如:性別中立的宿舍。
跨性別學生和所有學生一樣需要安全的住宿空間,但每一位跨性別者可能處於不同的轉換階段,對於空間使用有不同需求。學校需要依照個別 學生的需求提供符合學生安全與容易融入學校生活的宿舍空間。
原則上學校應該依照跨性別學生的性別認同提供相應性別的宿舍,除非個別跨性別學生對於使用性別區分的宿舍有所不適,校方必須和學生與 家長充分溝通與討論後,依據學生需求提供替代方案,這些方案可能包 括:提供性別中立宿舍(例如:教職員宿舍或家庭宿舍)、提供津貼讓學生外宿等。 - 學校在處理跨性別學生住宿需求時,應避免跨性別學生被迫出櫃。
學校在處理跨性別學生住宿需求時,校方不得任意對不相關的人暴露其性別身分與資訊,並且應該盡力維護跨性別學生的隱私,避免學生被迫公開其跨性別者的身分。
有些學校要求跨性別學生自行尋求可接受其性別身分的室友入住,或要求跨性別學生得到同住室友與家長的同意書,此要求除了迫使跨性別 學生被迫向同學揭露自己的性別身分,也造成跨性別學生額外的壓力與 負擔。我們不建議學校採取類似的處理方式。有些學校將跨性別學生的房舍分配在不符合其性別認同的樓層,雖然房舍位置靠近樓梯或電梯,對於跨性別學生來說走入不符合性別認同的空間仍產生心理壓力,且等同於強迫曝光其性別身分。
我們反對學校採取此種處理方式。針對校方如何認定跨性別學生的性別身分,有與會人員認為可要求學生提供醫療文件,但也有與會人員認為只要學生持續以該性別生活,學校 基本上不應強制要求學生出具醫師證明。 - 其他學生與家長的「不舒服」,不能成為拒絕跨性別學生進入符合其性別認同宿舍的理由。
部分學生、家長或教職員工對於和跨性別學生共同使用相同空間有可 能感到不舒服,但學校不應該以此作為理由,拒絕跨性別學生進入與其性別認同相符的空間,包括宿舍、廁所、更衣室。
面對跨性別學生就學權利與其他學生的衝突,學校的角色不應該是逃 避衝突,而是積極扛起教育責任。學校應積極釐清學生們「不適感」 的來源為何,破除性/別二分對立的刻板印象,並且培養學生對「性別認同」的認識與理解,積極創造尊重差異、了解性別多元的校園文化。
二、 落實性別友善校園的政策建議
為了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12 條,學校應積極建立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確保跨性別學生能夠安全、安心就學,我們建議教育部與各級學校從以下 幾個層面確保跨性別學生基本就學與住宿的權利。
- 積極落實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簡稱性平會)的功能與機制。
學校性平會應有權有責,並由具有性平專業之人士來擔任專職人員。性平 會應重新檢視可能具有性別偏見/歧視的學校政策,積極規劃與建立性別平 等的校園空間,並積極辦理課程增加學校教職員工的性別平等意識。 針對學校宿舍相關規章,性平會應重新檢視相關規定,若有不利於跨性別學生適應宿舍生活的條文,應檢討與修正。針對第一線掌管學生住宿的人員,包括:宿舍管理人員、學務處人員,學校應加強其性別平等意識。對於有性別歧視言行的教職員工,性平會應積極介入調查,並依結果給予適切處分。 - 面對部分學生與家長對校園性別友善政策可能的不理解與反對,教育部與各級學校應積極運用職權,建立相關機制,妥善處理。
根據過往經驗,學生家長的顧慮往往是校園性別友善空間設立的龐大阻力,面對學生與家長可能的疑慮,學校應有相關對策與處理機制。我們初步建議如下:
(1) 教育部應建立並公告針對跨性別學生入住宿舍的指導方針,並建議學校 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制訂校內相關政策,公告週知並加以教育推廣。如此可以避免個別校務人員在執行性別友善政策時無所依循,或 是面對反對者時承受過大壓力。
(2) 學校可以將校內性別平等政策的精神與內容,放置在學校網站醒目之處,或是主動寄送電子郵件給全校教職員與學生,或是在校園張貼醒目海報,甚至可以在學校宿舍、更衣室等使用公告中,直接放入政策法 規。
(3) 教育部可以出版指導手冊與訓練課程,教導校務人員如何因應反對者,指導與訓練內容至少應該包含: 性別相關法規的認識、學校的責任、指 認性別歧視的方法、以及面對反對者的處理流程。
(4) 建議教育部設計評鑑量表,檢視校園中軟硬體的性別友善程度,或透過學校評鑑、補助款等方式落實性別友善的政策執行。
3. 學校宿舍的名稱應性別中立,避免將宿舍直接命名為「女性宿舍」或「男生宿舍」,可另取名「平等樓」、「友善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