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政府提出禁止扭轉治療法案,捍衛彩虹社群的身心健康

紐西蘭政府在2021年7月30日提出禁止對LGBT實施扭轉「治療」法案,所謂扭轉「治療」指的是企圖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表現的行為。紐西蘭法務部部長法佛(Kris Faafoi)表示,扭轉「治療」廣被認定為無效、不可信並且有害,這種行為是植基於錯誤的信念,以為一個人的性傾向、性別認同或性別表現有問題,所以需要「修正」,這種事「根本不該出現在當代的紐西蘭」。


法案內容規定,若對未成年或者決策能力受損者施行扭轉「治療」,將判處最高3年有期徒刑;不論年齡大小,進行會造成「嚴重傷害」(如電擊、強制施打激素等)的扭轉「治療」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


國際上許多倡議者都反對所謂扭轉「治療」這種大有問題且不人道的行為,更有眾多學術研究顯示,根本沒有證據支持扭轉「治療」能成功改變性傾向或性別認同。


聯合國的《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和歧視問題》報告也指出,扭轉「治療」導致「自尊的喪失及焦慮、社會孤立、自我憎恨、羞恥內疚,甚至引發自殺意念」。


根據《衛報》報導,目前支持本法案的紐西蘭工黨占國會多數,法案應該能順利通過。


台灣衛福部在2018年已明令禁止扭轉「治療」,所謂扭轉「治療」在台灣不被承認為合法醫療,其實施者,視具體情節,有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簡言之,LGBT不是疾病,不需要治療。企圖「治療」LGBT,改變他人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表現,是涉嫌犯罪的行為!